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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事故范围是怎样的

谢** 四川-乐山 交通事故责任咨询 2021.09.19 00:13:55 478人阅读

道路交通事故范围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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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道路交通事故范围是:
    1.必须与运行中的车辆存在某种关联,车辆包括机动车和非机动车;
    2.必须发生在道路上;
    3.是由于车方主观上有过错或者由于意外引起;
    4.必须造成了一定损害后果。
    【法律依据】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2021-09-19 00:15:55 回复

您好,关于非道路的具体范围有哪些?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非道路的具体范围包括:

1)自建自管未列入规划的城市巷弄或村间路,或者称自行修建并自行负责管理的路面;

2)用于田间耕作的农村铺设的水泥路、沥青路、砂石路等机耕路

3)村民宅前宅后建造的路段或自然通车形成的路面;

4)封闭式住宅小区内楼群之间的路面;

5)机关、团体、单位的内部路面,厂矿、企事业单位,火车站、机场、港口、货场内的专用路面;

6)撤村建居后尚未移交公安交通部门管理的路段;

7)凉晒作物的场院内;

8)断路施工而且未竣工或已竣工未移交公安交通部门管理的路段;

9)其他未列入公共交通管理范围的路段。在上述路上发生的车辆事故即为非道路交通事故。

对于道路交通事故中的“路”的范围有哪些?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一)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等基本情况
(二)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经过
(三)道路交通事故证据及事故形成原因的分析
(四)当事人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及责任或者意外原因
(五)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名称和日期。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由办案民警签名或者盖章,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专用章,分别送达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调解和直接向人民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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