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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根据相关规定可以通过单位申请。
各县(市)区相关部门,市属各部、委、办、局:
根据关于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对事业单位在人事制度改革期间未聘人员办理提前退休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允许市级事业单位正式在职在编未聘人员提前退休。工作年限满20年,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50周岁(女性工勤人员年满45周岁);或者工作年限满30年的未聘人员,可以办理提前退休。
二、办理提前退休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本人申请。符合规定申请提前退休人员须以钢笔(或炭素笔)书写方式说明提前退休的依据和原因。
(二)单位审查。单位对申请提前退休人员按有关规定认真查阅档案资料,如出生年月日、工作时间、职务变动时间、工资晋升情况等,经单位集体研究同意后,签注审查意见后上报主管部门。
差额事业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在上报审核报告中,须注明提前退休人员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的待遇由单位自行解决、还是由原单位一次性向社保经办机构缴清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养老保险费和退休金费。
(三)主管部门批准。主管部门对单位上报的提前退休人员要按有关规定进行认真细致的审核,对符合规定的提前退休人员要签注批准意见。
(四)市委组织部和市人事局审核。各单位组织人事干部携带提前退休人员档案、规定填报的相关表格、个人申请和报告等,根据申请提前退休人员的任职情况按干部管理权限上报。其中,市管干部报市委组织部审批,其他人员报市人事局审核。
属全额事业单位的,送社会保险机构办理审核退休待遇并执行;属差额事业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的,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的待遇发放,由原单位与市社保机构协商。
(五)各单位、主管部门填报《昆明市市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前退休审核表》和《昆明市市级事业单位提前退休人员审批汇总表》,认真填写清楚表中经办人、单位负责人、主管部门等栏,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审核。
三、各单位和主管部门对具有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提前退休,要按有关政策规定严格控制和审批,以保留业务骨干,稳定人才队伍,防止人才流失。
四、经批准办理提前退休的人员,不再占单位编制,纳入退休人员管理,今后按退休人员的有关规定增加待遇。原按规定其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计算至批准提前退休之月;从批准提前退休之下月起,其社会保险费按退休人员的规定执行。
五、经费来源。财政全额补助事业单位提前退休人员的退休费,由财政开支;财政部分补助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提前退休人员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待遇由原单位解决,也可以由原单位一次性向社保经办机构缴清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养老保险费和退休金费后,由社保经办机构发放。
六、提前退休涉及工作年限和年龄的计算,按年对年、月对月、日对日、满周年计算。
七、对单位、主管部门在退休审核工作中不负责任、弄虚作假和造成不良影响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单位经办人、领导和主管部门的责任,并按违反干部人事工作纪律进行严肃处理。
八、本规定限于事业单位在人事制度改革期间执行。
九、本规定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负责解释。
十、各县(市)区可根据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意见。
2021-09-17 18:34:26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