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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决议是否要全体股东一致通过

廖** 福建-南平 股权咨询 2021.09.17 07:35:40 404人阅读

股东会决议是否要全体股东一致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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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表决,在公司法中是有不同规定的。
2、对于有限责任公司而言,修改公司章程、变更组织形式,增加资注册资本,或加少注册资本,公司的合并、分立等重大事项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其他事项的表决程序和方式由公司章程规定。
3、对于股份有限公司而言,修改公司章程、变更组织形式,增加资注册资本,或加少注册资本,公司的合并、分立等重大事项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其他事项的表决: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4、以上仅供参考,具体请按照公司法相关规定执行。

解答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七条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本法行使职权。第三十八条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对于延长公司经营期限需要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吗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不需要,但不同意的股东可以退出公司并要求收购其股份。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在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出现时,公司应解散,股东可以退出经营。持有公司多数表决权的其他股东通过股东会决议修改公司章程,可决定公司延长经营期限。同时,公司法》第73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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