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债权债务转让债权人反悔该怎么办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债权人同意之后的转让继续有效,不能反悔而撤销。我国《合同法》第八十条第二款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债务人接到债权人权利转让的通知后,权利转让就生效,随之会引起合同权利和义务关系的一系列变化。
原债权人被新的债权人替代,或者新债权人的加入使原债权人已不能完全享有原债权。
债权人一旦发出转让权利的通知,就意味着合同的权利已归受让人所有或者和受让人分享,债权人不得再对转让的权利进行处置,因此,原债权人无权撤销转让权利的通知。
对于债务转让后债权人反悔能起诉原债务人吗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债务转移后,债权人还能原债务人。如果债务人并没有退出债权债务关系(例如:债务加入),则债务人仍需承担债务(与新债务人共同承担债务)。债权人可以向债务人主张债权。如果债务人转让全部债务且已生效,债务人事实上已经退出了债权债务关系,无需承担债务。债务应由新债务人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八十一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管理、处置国有银行不良贷款形成的资产的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三条:“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向债务人提讼的,应当由被告人住所地人民管辖。原债权银行与债务人有协议管辖约定的,如不违反法律规定,该约定继续有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第28条
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转移合同义务后,受让人与债权人之间因履行合同发生纠纷诉至人民,受让人就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权利提出抗辩的,可以将债务人列为第三人。
债权债务转让债权人反悔,一般也会发生转让的效果。但是如果受让人同意,债权人可以撤销转让的通知。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的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第五百四十七条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受让人取得从权利不因该从权利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或者未转移占有而受到影响。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七条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受让人取得从权利不因该从权利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或者未转移占有而受到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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