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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欠钱不还起诉需要哪些证据

赵* 青海-海东 债务纠纷咨询 2021.09.14 07:13:30 1358人阅读

对方欠钱不还起诉需要哪些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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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钱不还起诉应向法院提供以下证据。
    1、身份证明;
    2、证明债务存在的证明(合同、收据、借据、欠据、协议、信件、电报等);
    3、债务人偿还欠款及利息的证据;
    4、利息计算方法、起止时间、依据;
    5、担保或者抵押的证明材料、债务转让的证明材料;
    6、请求诉前财产保全或者财产保全的,提供可财产保全财物的存放地点、数量价值,银行存款开户行、账户;
    7、能证明案件全部或者部分事实的证明材料。
    【法律依据】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2021-09-14 07:15:30 回复

解答如下, 判决后,有执行判决裁定义务的一方当事人不执行或拖延执行时,经另一方的申请,将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的方法有:
一、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

二、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

三、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
四、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

五、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单据

六、强制被申请执行人迁出房屋或者退出土地

七、强制执行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

八、强制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和支付迟延履行金
九、强制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证人证言是我国法律规定的一种证据类型。证人证言是证人就自己多了解的案件情况所作的陈述。
如果证人证言是自己第一手获得的就是原始证据,如果是经过转述、从他人处获得就是传来证据。所以证人证言有可能是原始证据,也有可能是传来证据,关键看是够经过“复刻”。证人证言所证明的事实,如果是亲身在现场直接获得的证据,那么该证人证言就是原始证据证人证言所证明的事实,如果非亲身现场直接获得,而是从他人口中转述来的,那么该证人证言就是传来证据。
证人证言的优点在于证人的感受比较直管明确,缺点在于时间久了容易遗忘模糊,并且具有不稳定的特点,易受客观环境、感知水平的影响,需要法官综合审查判断其效力。
由于社会伦理价值观念的影响,证人就有关事实的陈述可能会有夸大或缩小的情形,甚至完全有意进行虚假陈述,总体而言,凡是品格、操行一贯优良的证人,其证言则具有更强的真实、可靠性,反之,其证言的真实、可靠性较弱,即证据力不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一) 物证
(二) 书证
(三) 证人证言
(四) 被害人陈述
(五)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 鉴定意见
(七) 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 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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