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争议发生后一年内申请仲裁,递交仲裁申诉书
2.仲裁委员会收到申诉书之日起五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3.仲裁庭开庭五日前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
4.开庭,明确请求,答辩,调查事实,举证质证,辩论,陈述
5.调解
6.调解不成,裁决
7.不服裁决起诉
依照《仲裁法》第74条的规定,商事仲裁时效适用相关诉讼时效的规定,具体包括: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35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136条: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1)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2)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3)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4)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29条: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期限为四年。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于2008年5月1日起执行 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 仲裁时效是指权利人向仲裁机构请求保护其权利的法定期限,也即权利人在法定期限内没有行使权力,即丧失提请仲裁以保护其权益的权利。 仲裁分为商事仲裁和劳动仲裁两个大类。《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74条规定:“法律对仲裁时效有规定的,适用该规定。法律对仲裁时效没有规定的,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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