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担保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保证期间是除斥期间,不因任何事由而中断、中止和延长,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止的,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同时中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三十五条 保证人对已经超过诉讼时效期间的债务承担保证责任或者提供保证的,又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抗辩的,人民不予支持。
第三十六条 一般保证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中断连带责任保证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不中断。
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止的,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同时中止。
您好,针对您的债务纠纷有诉讼实效吗?问题解答如下, 想在债务纠纷诉讼中取得胜利,可以把握以下诉讼的要点:关于债务纠纷诉讼时效的问题债务纠纷中以各种理由拖欠不还情形和债务纠纷关于证据的问题。这三个方面是债务纠纷诉讼中最常见的重心问题。
一、债务纠纷中诉讼时效问题
在债务纠纷的诉讼过程中常常会发生诉讼时效的问题,如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而中止诉讼时效因提讼、当事人一方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的。该如何计算诉讼时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39条规定:“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第140条:“诉讼时效因提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债务纠纷中以各种理由拖欠不还情形
例如,当事人(债权人)因与他人(债务人)发生借款纠纷,对方以各种理由拖欠,而当事人在此过程中,经常向对方当事人索要。在追讨过程中,对方当事人出具了还款保证书。债权人应该如何打官司呢
1、债务人首先考虑这种债务关系是否合法。
2、计算该债务纠纷发生时间至时间是否在2年之内。如果是,则可以正常诉讼反之,如果超过2年,则认为其已经超过了诉讼时效,法律不予保护。
3、应该考虑债务人的保证是否已经超过6个月。如果在6个月之内,则债权人的权利应该得到法律的保护。
三、债务纠纷关于证据的问题
另外,要向法庭提供哪些证据。随着法制的日益健全,证据在民事审判中已经成为定案的依据,因此,在打债务纠纷官司中,当事人能否胜诉,提供的有效证据就显得越来越重要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打债务纠纷官司时当事人应提供以下几方面的证据。
1、从书面证据上讲,当事人应考虑合同、借据、公证书和发票等书证。根据人民印发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4条:“人民法院审查借贷案件的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8条的规定,应要求原告提供借据无书面借据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对于不具备上述条件的、裁定不予受理。”另外,证据材料为复制件的,提供人拒不提供原件或原件线索,没有其他材料可以印证的,对方当事人又不予承认的,在诉讼中不得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2、就证人证言来讲,当事人一定要选择与自己无利害关系的证人证言作为证据,并且要保证该证人可以当庭作证,便于庭审的顺利进行。确认借贷关系一般应以书面借据为准。无书面借据的,必须有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证明。可见,证人的证据效力也是当事人能否胜诉的关键。
3、当事人还应注意,所诉的债务纠纷案件是否涉及到有关部门的技术鉴定结论、经过公证、登记的书证等,这些证据具有较高的证明力,也应向法庭提供。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北京债务纠纷诉讼时效规定
这一问题,解答如下:
《民法总则》规定,向人民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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