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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知道挪用公款罪的定义是什么

金* 北京-大兴区 刑事犯罪辩护咨询 2017.07.20 19:39:13 146人阅读

我是一个广东人,最近因为家里面的一些私人原因,所以我想知道一些有关于挪用公款罪的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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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会的,我国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知情不报构成犯罪,当然如果是特定职务以及有监督义务的国家工作人员,有可能构成不作为的渎职罪。
你作为一般的公民,没有义务举报,不构成犯罪,所以你不用担心了。根据权力与义务相一致,责任与过错相一致,你没有义务不需要负责任。
当然如果是对方逃匿,你不能为其提供资金上的帮助,不能为其提供隐匿的地方,否则将有可能涉嫌包庇罪。

挪用公款罪与挪用资金罪区别主要是主体不同
  
1、挪用公款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这里所说的国家工作人员与前述贪污罪中国家工作人员的内涵、外延基本相同。同样具有特定性和公务(职务)性。构成挪用公款罪的国家工作人员包括: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受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
  
2、挪用资金罪的犯罪主体,即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具体包括三种不同身份的自然人,一是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监事,二是上述公司的工作人员,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之外的经理、部门负责人和其他一般职工。上述的董事、监事和职工必须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三是上述企业以外的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职工,包括集体性质的企业、私营企业、外商独资企业的职工,另外在国有公司、国有企业、中外合资、中外合作股份制公司、企业中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所有其他职工以及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不能成为本罪的主体,只能成为挪用公款罪的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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