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咨询 > 湖南法律咨询 > 永州法律咨询 > 永州金融诈骗辩护法律咨询 > 以恋爱之名虚构事实进行诈骗犯罪

以恋爱之名虚构事实进行诈骗犯罪

ask****024 湖南-永州 金融诈骗辩护咨询 2021.09.10 10:18:34 332人阅读

以恋爱之名虚构事实进行诈骗犯罪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永州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 永州刑事辩护律师 更多律师>
最佳回复
咨询我
15773140530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湖南-长沙 咨询解答:10433条

你好,详细说明下情况,我帮你分析建议

2021-09-10 10:38:17 回复
咨询我
15273198628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湖南-长沙 咨询解答:17064条

你好 是被骗钱了吗

2021-09-10 10:56:33 回复
咨询我
13574826545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湖南-长沙 咨询解答:99047条

你好,涉及财物方面需要甄别

2021-09-10 10:41:27 回复

盗用进行诈骗是犯法的,情节严重的可构成诈骗罪,要承受刑事职责。
1、盗用他人的做法就是侵犯了他人的权益,是违法的。
2、自用进行诈骗,不顾诈骗金额多少,都是违法的,可由公安机关予以治安处罚;如果诈骗金额较大的,则构成诈骗罪,要承受相应的刑事职责。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有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捕,能够并处500元以下罚金;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捕,能够并处1000元以下罚金。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限定的,依照限定。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