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房产是普通住宅房产,房产证满2年并且是唯一住宅房产的情况下,买卖更划算。具体的理由如下:
1、赠与过户的话,办理赠与过户的费用约为报税价(即商定的房产转让价)的6,含公证费3及过户税费3。但赠予过户后,如果要再转让房产,单一项个人所得税就要交报税价的20,后期再转售代价更高昂。
2、而买卖过户,即直接转让房产,税费约为房产报税价的8(卖方:个人所得税1(房产证大于2年的唯一住宅免)、营业税5。5(房产证大于2年的免),买方:契税1。5,其它过户税费约数百,以上税点均按小于144平方米的普通住宅计算)。
因此,房产是普通住宅房产,房产证满2年并且是唯一住宅房产的,买卖更划算,且后期亦可正常转售,不需要加征额外税费。
对于恋爱期间花费属于赠与还是借贷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男女自由恋爱期间,双方相互之间给付财物是非常普遍的,为了表示对爱情矢志不渝,或当一方困难时,有的直接给付钱款,有的给付其他财物。这样给付的性质一般有两种,一种是赠与,还有一种是借贷。
从法律的角度来讲,在恋爱期间借款,法律上男女之间形成了债权债务关系,因此恋爱期间借款应当予以返还。恋爱期间借款,即使结婚后也应予以返还,除非婚前债务是用于结婚时夫妻财产购置或者婚后的事情,或存在债务婚后抵销或部分抵销情形。男女结婚后仍是的个体,也排除了发生债权债务的混同可能。
在实践中,对于情侣之间借钱要不要还的问题,要看该借款最终有没有被终止,而有关终止的法律规定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
(二)合同解除;
(三)债务相互抵销;
(四)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五)债权人免除债务;
(六)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七)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而恋爱期间为对方自愿花费的如买衣服首饰,买鲜花礼物,请吃饭旅游等等,因为属于男女双方你情我愿的事情,一般不认定为借贷,即便分手也无需归还。而以结婚为前提的彩礼性质就不一样了。因为彩礼是附条件的财物赠予,如果双方最终没有结婚,依照法律规定是要退还彩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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