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咨询 > 安徽法律咨询 > 宣城法律咨询 > 宣城房屋买卖法律咨询 > 想问一下,我老公结婚前买了一套房,贷款是婚后还清的,如果过户我名下需要缴税吗?

想问一下,我老公结婚前买了一套房,贷款是婚后还清的,如果过户我名下需要缴税吗?

ask****146 安徽-宣城 房屋买卖咨询 2021.09.06 14:24:07 464人阅读

想问一下,我老公结婚前买了一套房,贷款是婚后还清的,如果过户我名下需要缴税吗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宣城律师 房产纠纷律师 宣城房产纠纷律师 更多律师>
最佳回复
地区:安徽-宣城 咨询解答:99条

应该不需要,可以去税务部门咨询

2021-09-06 14:37:14 回复
地区:安徽-合肥 咨询解答:20695条

你好,一般情况下不需要。

2021-09-06 15:24:49 回复

税率减半征收,即实际税率为1.5%,所购普通商品住宅户型面积在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下的、二套及以上住房、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该住房为家庭唯一住房的。二、二套房缴纳规定如下二套房契税是3%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94号)的规定:购买非普通住房:一:
1、所购住宅户型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上的,契税税率按照3%征收、首套房缴纳规定如下,契税按照1%执行;
2、户型面积在90平方米到144平方米(含144平方米)的;3,以及商业投资性房产(商铺、办公写字楼、商务公寓等)

要交税。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1、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
2、契税,符合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含)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40(含)平方米以下(在120平方米基础上上浮16.7)、实际成交价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2倍以下等三个条件的,视为普通住宅,征收房屋成交价的1.5的契税。反之则按3。
3、印花税:买卖双方各缴纳房价款的0.05!住宅暂时免征。
4、目前房产税只在重庆和上海试点,还没有进入全国推广阶段,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和工矿区征收。城市、县城、、工矿区的具体征税范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扩展资料
1、1986年9月15日,正式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房产税暂行条例》),从当年10月1日开始施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根据条例规定制定了实施细则。至此,房产税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征收。根据《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以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房屋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2、征收税率
①按房产余值计征的,年税率为1.2;
②按房产出租的租金收入计征的,税率为12。从1月1日起,对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用于居住的,可暂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3、征收对象房产税的征税对象是房产。所谓房产,是指有屋面和围护结构,能够遮风避雨,可供人们在其中生产、学习、工作、娱乐、居住或储藏物资的场所。但于房屋的建筑物如围墙、暖房、水塔、烟囱、室外游泳池等不属于房产。但室内游泳池属于房产。
4、纳税时间①纳税人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月起,缴纳房产税;
②纳税人自行新建房屋用于生产经营,从建成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③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④纳税人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⑤纳税人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⑥纳税人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⑦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出租、出借该企业建造的商品房,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5、纳税期限房产税实行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的征收方法,具体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如现在有钱的人炒房者不在少数,一人名下可能拥有多套房屋,但很多城市又有限购政策。那么一个人名下究竟可以有多少套房产呢?下面由我为您解答!
这个需要区分不同城市、不同政策情况。
目前有些城市放开了限购,但是一些一线城市还是实行限购。通常限购的话如果是本市户口的话一个人可以拥有两套房子,非本市户口的话只能有一套,是以家庭为单位的。
但是现在还没实行全国统一不动产登记,而且老公房、房改房、集资房、央产房、军产房、福利房、等等,和商品房还不一样,所以目前来看,和原来差不多,只要经济实力够,一个人名下可以有套房。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八条?
不动产以不动产单元为基本单位进行登记。不动产单元具有唯一编码。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按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立统一的不动产登记簿。?? 不动产登记簿应当记载以下事项:??
(一)不动产的坐落、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用途等自然状况;??
(二)不动产权利的主体、类型、内容、来源、期限、权利变化等权属状况;??
(三)涉及不动产权利限制、提示的事项;??
(四)其他相关事项。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房屋买卖一般流程
15112人阅读

当你决定要买房后,就必须进行一连串包括签约、完税、过户等房屋买卖的手续,而每个过程都要注意,否则就可能发生纠纷。就让小编带着大家来了解一下房屋买卖的流程以及注意事项吧!

房贷提前还款的违约金
31176人阅读

贷款买房、贷款购车已经是社会中的普遍现象,在贷款买房的过程中就会涉及到提前还款的问题,那么房贷提前还款违约金怎么算,房贷提前还款违约金是多少呢,房贷提前还款违约金规定是什么,以及中国银行房贷提前还款违约金是多少?更多相关内容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快来了解一下吧!

土地拍卖流程
32414人阅读

土地拍卖,一般指的是土地使用权的拍卖,国家先后出台了很多的土地拍卖的政策,那么在土地拍卖的过程中都有哪些需要注意的地方呢,例如土地拍卖保证金比例是如何规定的呢,土地拍卖出让规定有哪些,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快来了解一下吧!

商品房买卖的合同范本
5625人阅读

随着一二线城市人口密集程度的加剧,商品房市场的发展也更加规范,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内容也更加全面,那么在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有哪些地方需要特别注意的呢,以及二手房买卖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呢,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快来了解一下吧!

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范本
4964人阅读

通常情况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当事人、标的物及其数量和质量、付款、履行期限、履行方式、违约责任等,想了解更多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范本吗?下面由律图小编为您简单介绍。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房产纠纷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