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1年4月8日起施行)
第一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超过48V的电动车视为机动车,估计也没您钱多。如果需要借道行车,借道方有注意及避让正常行驶车辆或行人的义务。另。但话又说回业了他一个送快递的。从您的描述来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分道行驶。如果确实如此。这种送快递的电动车有超标的可能,忍一下吧,电动车一方将承担全部责任,依据GB17761《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规范》,他的责任更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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