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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律师您好,我们小区楼下新开了饭店,排烟设备外接到小区里,产生了噪音和异味,并且破坏主体承重开后门,私建彩钢房侵占小区公用面积,我们投诉到相关部门都不管,小区业主是否可以依据《大气污染法第81条》提起诉讼,要求其关闭餐饮服务并将破坏恢复。
你好,和饭店相邻的业主可以投诉到环保部门,要求环保部门进行查处,如果环保部门在两个月之内不进行查处,属于行政不做为你们可以对环保部门提起诉讼
第八十一条 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应当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保持正常使用,或者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使油烟达标排放,并防止对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环境造成污染。禁止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当地人民政府禁止的区域内露天烧烤食品或者为露天烧烤食品提供场地这就是大气污染防治法第81条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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