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我国现行保险法律制度未规定交强险的报案时限,也没有把报案超时列为保险公司拒赔的法定情形,保险公司理应依法予以理赔。但是在交强险基础上加投商业车险的车主要小心一点。在由中国保监会批准的《机动车商业保险行业基本条款》有关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的规定里,单列条款明确要求在交通事故发生后48小时内通知保险公司。否则,保险公司依法不承担相应的商业车险赔偿责任。如机动车车上人员责任险等商业车险合同都有条款规定,由于未及时报案而导致事故责任无法认定、损失无法确定、损失扩大的,保险公司对无法确定的损失及扩大的损失部分有权拒绝赔偿。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我国现行保险法律制度未规定交强险的报案时限,也没有把报案超时列为保险公司拒赔的法定情形,保险公司理应依法予以理赔。但是在交强险基础上加投商业车险的车主要小心一点。在由中国保监会批准的《机动车商业保险行业基本条款》有关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的规定里,单列条款明确要求在交通事故发生后48小时内通知保险公司。否则,保险公司依法不承担相应的商业车险赔偿责任。如机动车车上人员责任险等商业车险合同都有条款规定,由于未及时报案而导致事故责任无法认定、损失无法确定、损失扩大的,保险公司对无法确定的损失及扩大的损失部分有权拒绝赔偿。
解答如下, 【法律意见】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二条“当事人未在道路交通事故现场报警,事后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十条的规定予以记录,并在三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经核查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受理,并告知当事人经核查无法证明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或者不属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的,应当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之规定,交通事故报警没有时间限制,但是建议尽快报警,时间长了会影响案件调查,交警部门也可以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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