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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对于我离婚后孩子抚养费一直不给我该怎么办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及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具有法定抚养义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
如果双方是协议离婚的,离婚后男方不支付抚养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男方按照离婚协议约定内容,支付抚养费用。法院审理判决后若男方仍拒绝支付的,可以持生效法律文书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如果双方是诉讼离婚的,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可以依据已生效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经法院督促,仍拒绝履行义务的,法院会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比如冻结账户、直接划拨存款、拍卖变卖财产等。情节严重的,法院会予以罚款、拘留;若造成严重后果的,会涉嫌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裁定罪、遗弃罪等,可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条文】: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8、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7、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11、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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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7-22 21:18:34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