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今天我们来谈一谈故意毁坏财物罪立案标准的问题。 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毁坏这种行为模式是指用焚烧、摔砸等方法使物品全部丧失或部分丧失其使用价值损坏,是指使物品部分丧失其价值或使用价值。因此,毁坏公司财物罪并不一定是将他人财物彻底损毁,也可能是使其财物完全丧失使用价值的情形。 比如受害人有一个珠宝,行为人并不想窃取这个宝石,只是看到受害人有这个宝石心生嫉妒,将宝石扔到河里。在这种情况下,行为人主观上没有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目的,因此不会构成盗窃罪,只能以故意毁坏他人财物罪追究刑事责任。 《最高检、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第三十三条故意毁坏财物案(《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刑事追诉: (一)损坏他人公私财物造成的损失五千元以上的 (二)毁坏他人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 (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必须达到数额较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才构成犯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
(
1)多次毁坏公私财物的,情节较轻的。“其他严重情节”。所谓情节严重,是指毁坏重要物品损失严重的:(
1)毁坏重要财物或者物品的,处15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你自己根据以上情节对照吧;
(
3)毁坏财物后嫁祸于人的;
(
2)动机和手段恶劣的;(
2)给生产经营造成重大损失的,毁坏手段特别恶劣的,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毁坏急需物品引起严重后果的,责令行为人赔偿损失!;动机卑鄙企图嫁祸于人的,是指毁坏的财物价值在5000元以上的故意毁坏公私财物行为。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的“数额较大”!!。同时按该条例第8条规定,是一般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应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3条规定!;(
3)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可以单处或者并处二百元以下罚款,等等!,是指毁坏的财物价值在5万元以上的;“数额巨大”!
想获取更多损害赔偿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