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有一孩,二胎是双胞胎,符合国家和地方计生政策生育二孩不算超生。 国家2016年元旦起实行新的计生政策全面放开二孩,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对生育两个以内(含两个)孩子的,不实行审批,由家庭根据实际情况自主安排生育。 《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 第十八条 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 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多生育子女的,属于超生。
你这边是属于哪个地区,是否是少数民族
并不是“政策把生双胞的给忘了”,而是你本身对政策的理解有问题。 “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这条生育政策言简意赅,即明确了生育子女的条件,即“一对夫妻”,又明确了生育子女的数量,即“两个子女”。这话你应该不会理解错吧也就是说,一对合法夫妻,其孩子的生育数量最多可生育两个子女。 那么,如果该夫妻生育的
第一胎是双胞胎的,也就意味着他们不能再生育
第二胎(除特殊情况外),因为他们生育的子女数已达到了上限;如果
第一胎生育的是一个子女,而
第二胎生育的是双胞胎或多胞胎的,那属于合法的生育行为,在计划生育术语中叫“政策性多孩”。 因此,你必须要弄清,目前实施的是“两孩生育政策”而并非是“二胎生育政策”。 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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