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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与的房子,能再要回来吗

朱** 新疆-石河子 房产纠纷咨询 2021.07.13 00:58:00 386人阅读

赠与的房子,能再要回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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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针对您的赠与房屋还能再次赠与吗问题解答如下, 赠与房子后悔了,想撤销咋办
具体有如下4种情况:
1、房产赠与已过户
我国实行房产登记制度,房产的归属随着房产登记的转移而转移,房屋既然已经过户,也就意味着房屋赠与已经完成,要想再要回房屋基本上是不可能的。但如果受赠方同意也不是没有要回的可能。
2、房产赠与已公证,但未过户
公证是以法律形式对赠与合同的确认,也是对合同双方意思自治的保护,客观上限制了赠与人对赠与合同的反悔。一旦赠与合同进行了公证那么要撤销也是很难的,但不代表不能撤销,撤销公证赠与也是可以通过公证来撤销的。
3、房产赠与未过户
这种情况是指只签订了赠与合同但是未进行公证也未过户的情形。赠与合同在《合同法》殊之处就在于在一般情形下,赠与人可以在赠与物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而不负相关责任,因此给受赠人带来了不确定性。
4、法律规定不能撤销的赠与
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着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是不能撤销的,与此同时附义务的赠与也是不能撤销的。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受赠人取得赠与人无偿赠与的不动产后,再次转让该项不动产的,在缴纳个人所得税时,以财产转让收入减除受赠、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适用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受赠房屋为出售人家庭唯一的住房,并且原购房时间超过5年,免征个人所得税。
2.如果已经赠与的房屋现在拆迁,补偿安置后的房屋再次出售和赠与得到住房情况一样,见回答
1.3,赠与的房屋属于婚后个人财产,拆迁后的补偿款及安置房产属于个人财产。可以

1、赠与再次赠与没有时间限制。"赠与"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一种行为。由于赠与合同为无偿单务合同,受赠人为纯获利益者,赠与人并不能从受赠人处取得任何财产代价,所以赠与行为不受时间限制,完全取决于赠与人的意思表示。
2、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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