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不批准逮捕,取保候审之后判缓刑,应当法定条件。《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r (一)犯罪情节较轻;r (二)有悔罪表现;r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r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r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r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但是,撤销案件或者继续侦查。在取得新的证据后,如果在一年内办案单位没有取得新的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监视居住的最长时间为六个月,可以随时提请检察院,继续进行侦查(而不是补充侦查),到时还没有新的证据,办案单位就必须对犯罪嫌疑人解除强制措施,应给予取保候审,就要撤销案件,或者转为监视居住继续侦查。取保候审的最长时限为一年,在一年内如果办案单位收集到了新的证据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如果犯罪嫌疑人被拘留后,检察院不批捕,再对犯罪嫌疑人采取新的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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