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关于强制拆迁条件有哪些的问题,下面我将详细解答一下。强制拆迁实际上就是人民政府在征收过程中强行拆除房屋,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在征收期间内,没有达成安置补偿协议,也没有在人民政府下达的《补偿决定书》确定的搬迁期限内,没有履行交出房屋的,人民政府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人民确定的期限内没有腾出房屋的,人民政府根据的裁定,房屋的行为。强制搬迁一是要有人民政府申请,二是有补偿决定,三是有没有达成协议,四要有征收决定。这个时候人民可以裁定强制执行。
适用强制传唤的条件: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人,可以强制传唤。《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二条规定,需要传唤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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