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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房屋产权的问题,请解答

ask****720 新疆-吐鲁番 其他咨询 2021.06.19 10:49:32 486人阅读

关于房屋产权的问题,请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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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可以咨询民事案件律师

2021-06-23 18:17:29 回复
地区:山东-潍坊 咨询解答:3480条

准备买房子还是卖房子?

2021-06-20 11:22:27 回复

民事诉讼案件收费标准(政府指导价)(一)民事诉讼案件按审判阶段确定收费标准。
1.计件收费标准。每件收费3000--10000元。
2.按标的额比例收费标准。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10%(最低收费3000元);10万元至100万元(含100万元),6%;100万元至1000万元(含1000万元),4%;1000万元以上,2%。按当事人争议标的额差额累进计费。
3.上述收费标准下浮不限。
(二)实行风险代理收费,最高收费金额不得高于与委托人约定的财产利益的30%。
(三)再审、申诉案件分别按照一个审判阶段确定的收费方式和收费标准收取律师服务费。
(四)一个律师事务所代理一个案件的多个阶段,自第二阶段起酌减收费

一般是地随房走,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第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第十六条 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不动产登记簿由登记机构管理。
  第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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