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法律意见】建议先协商,协商不成可以直接向提讼。同时要保存好借条。【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经审理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
许多当事人不理解证据的重要性,认为自己有道理,在法庭上只要说明了情况就能赢。然而法庭审理讲的是法律证据,认定的也是法律事实,法官对事件的了解及观点的形成都是通过原被告双方向法庭提交的证据来确定的,没有证据事实便难以认定,所以证据对判决来说尤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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