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跟17岁女友同居犯法吗这个问题可以这样理解,双方还是未成年人,如果双方还不是以自己的劳动为生,那么法律上仍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家长有权制止其上述行为。
如果已经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那么有权自己决定。既不违法,也不违反道德。
解答如下, 双方自愿且不涉及金钱交易,在女方年满14周岁的情况下,不构成犯罪。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妇女、奸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法律意见】 按相关规定,双方在自愿的前提下,仅仅是同居的,没有发生任何事,不属于犯罪。但如果女方未满十四周岁,男方与其同居并发生关系,就涉嫌刑事犯罪,另外,行为人确实不知对方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未造成严重后果,情节显著轻微的,不认为是犯罪。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为人不明知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是否构成罪问题的批复》 行为人明知是不满十四周岁的而与其发生性关系,不论是否自愿,均应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以罪定罪处罚;行为人确实不知对方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未造成严重后果,情节显著轻微的,不认为是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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