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夫妻未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进行约定,则婚前购买的房产为一方的财产,婚后购买的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判决。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判决。第四十二条 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判决。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递延所得税对会计利润的影响:
1、《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中明确规定对于所得税的会计处理,企业应当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下,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需要我们进行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确认。二者当期的确认金额会在一定程度上增加或减少本期所得税费用总额,而所得税费用作为利润的减项,会对净利润产生影响。
2、从所得的角度考虑,资产增加了,费用减少了,负债减少了,总净资产理应增加。但是,税法上不确认这种增加。如果这种增加是确实的,那么,就该为这种增加多交税,就形成了递延所得税负债。同理,资产减少了,费用增加了,负债增加了,总资产相应就减少。可税法不确认这种减少。但确实是减少了,税法暂时不确认,以后也要确认,这种减少,就会让以后少交税,就形成了递延所得税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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