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有个事咨询一下
ask****496
江苏-苏州
行政诉讼咨询
2017.06.15 17:0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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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有个事咨询一下。我母亲脑梗左侧偏瘫放在养老院按全护理照顾,两个多月前被护工在给她冲洗的时候不慎摔成左腿股骨粉碎性骨折,刚开始养老院还承认是他们的责任,推托说是要和护工公司协商赔偿事宜,但后来一拖再拖时间久了以后他们就不再承认是院方的责任,说是当初我们在入院时签过协议,所谓的免责条款就是养老院是特殊的机构,正常负责看护、监管等职责,即使在尽到职责也不可避免意外发生,所以在意外发生后养老院是不需负责的。现在他们就用这个条款来抵赖,协商一分钱都没有拿到过。本来左侧偏瘫有人扶着还能稍稍走路,手术后医生说将来不可能会行走了,今后最多只能坐在轮椅上了。目前双方协商不成准备走法律途径,我该提起什么诉讼,赔偿费用包含哪些是法律予以采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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