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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明确表示赠与夫妻一方呢?需要书面协议吗?

ask****854 贵州-毕节 其他咨询 2017.06.15 11:31:42 13681人阅读

怎样明确表示赠与夫妻一方呢?需要书面协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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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贵州-贵阳 咨询解答:1359条

你好,建议签订书面协议,然后到公证处公证。

2017-06-15 18:35:5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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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101892733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上海-长宁区 咨询解答:52条

结论:可以在赠与协议里明示赠与一方。
解析:
可以在赠与协议里明示赠与一方。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受人赠与的财产,且在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夫妻一方把财产赠与他人的,如果赠与的是夫妻共同财产的,则赠与后配偶知道了赠与行为并同意赠与的,则赠与行为有效;如果配偶知道后不同意赠与的,则赠与行为无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2023-06-25 17:20:0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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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70596128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山东-济南 咨询解答:238条

结论:
可以
解析:
可以在赠与协议里明示赠与一方。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受人赠与的财产,且在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夫妻一方把财产赠与他人的,如果赠与的是夫妻共同财产的,则赠与后配偶知道了赠与行为并同意赠与的,则赠与行为有效;如果配偶知道后不同意赠与的,则赠与行为无效。
如果赠与的是赠与方的个人财产的,则只要赠与的是其合法财产,并且赠与是其自愿的,则赠与就有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2023-05-30 09:36:2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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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法律意见】
婚后取得的财产,明确赠与夫妻其中一方的,为一方的个人财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2020-12-14 22:57:41 回复
地区:贵州-贵阳 咨询解答:107条

书面协议

2017-06-15 11:33:0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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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要看协议具体内容,法律方面的事情永远没有一蹴而就的事件,只是脚踏实地地努力与争取。
另,如婚后获得的赠与,除非是明确地讲赠与某个人本人,否则就不能排除赠与夫妻双方的结果。
关于赠与协议的时间也有可能涉及。有关的证据要在庭审中进行质证。

2018-11-08 18:29:43 回复
查看其他1位律师回复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通常情况应当视为对双方的赠与。因为夫妻结婚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形下适用婚姻财产法定制即财产共有制,则父母对夫妻一方的赠与应当视为夫妻共同财产。例外情形有两种,第一种是父母明确表示只赠与一方,第二种是父母全额出资购置房屋,并且将房屋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应当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

应当区分两种情形对待:
一、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父母赠与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二、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父母赠与的财产,且在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应当区分两种情形对待:
一、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父母赠与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二、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父母赠与的财产,且在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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