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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人员被列为网上在逃人员,为什么
网上追逃没有期限,抓到为止。1、网上追逃,是通过公安内网发布在逃人员信息的方式,抓捕在逃的犯罪嫌疑人。是指公安机关各部门、各警种在日常公安业务工作中,发挥各自的职责优势,发现可疑人员时,及时与公安网“全国在逃人员信息系统”或“全国在逃人员信息光盘”进行快速查询、比对、抓获在逃犯罪嫌疑人员的侦查机制。2、只要公安机关立案的话,就不会撤销的,除非抓住犯罪嫌疑人,没有时间限制。《刑法》第八十八条规定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网上追逃是公安机关的追逃措施,也就是司法机关已经立案了,而犯罪嫌疑人逃跑了,根据《刑法》第八十八条规定,就没有追诉期限的限制,所以犯罪嫌疑人没有归案,网上追逃是不会撤销的。
治安案件的逃跑违法人,不会被列入公安内部网的“网上在逃人员名单”。网上被追逃的都是涉嫌犯罪人员。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27号)第二百六十五条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如果在逃,公安机关可以发布通缉令,采取有效措施,追捕归案。 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在自己管辖的地区内,可以直接发布通缉令;超出自己管辖的地区,应当报请有权决定的上级公安机关发布。 通缉令的发送范围,由签发通缉令的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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