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在我国,遗产继承的方式分为如下四种:
(1)遗嘱继承,即被继承人在生前订立遗嘱,指定继承人继承自己的遗产。
(2)遗赠,即被继承人生前订立遗嘱,将遗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3)遗赠扶养协议,即被继承人与扶养人订立协议,由扶养人负担被继承人生养死葬的义务,被继承人的全部或部分财产在其死后转归扶养人所有。该方式主要出现在老人无人赡养的情况下。
(4)法定继承,即在上面三种情况都不存在的情况下,法律根据亲属关系的远近确定的遗产分配顺序。 如果同时出现2种以上的继承情况,在这4种继承方式中,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最高,其次是遗嘱继承和遗赠,效力最低的是法定继承。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我们都知道,离婚时可以分割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如果房产证上只有夫妻一方的名字,是否可以要求分割呢 要分几种情况讨论。
(1) 房子购买于婚内,在产权证上只写明了对方的名字,如果双方有书面约定的,原则上按约定处理。如果没有特别约定的,根据我国婚姻法的有关规定,无论谁出资购买的房产,无论房产证上写的是谁的名字,都是夫妻共同财产。
(2)房产购买于婚前,但是是对方或者是对方父母出全资购买的,那么该房产就是该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如果婚内双方没有约定为共有的,不能要求分割。
(3)房产购买于婚前,但是是按揭购买的,如果没有其他约定,那么婚内所还贷款及这一部分贷款对应的房屋增值部分在离婚时应该给对方补偿一半。
(4)房子是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登记于对方名下,没有其他约定的,属于夫妻共有,具体可以按照父母的出资比例进行分割。
当然,实际生活中,还会有很多其他的情形,是否能分割也要看具体的案情,这里就不具体一一介绍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三)》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
(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您好,关于遗嘱继承人名字写错有效吗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有效的遗嘱应具备:
(1)立遗嘱人必须具有立遗嘱的能力。
(2)遗嘱处分的遗产只能是个人合法所有的财产,处分其它财产无效。
(3)遗嘱内容必须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
(4)遗嘱中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
(5)遗嘱中应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依据《继承法》第28条规定遗嘱中应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
(6)遗嘱的形式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
至于遗嘱继承人名字写错如果仅是名字由于笔误写错不影响继承人身份的确定,即遗嘱中写错名字的继承人是没有争议的,这种情况下是不影响遗嘱效力的,可以按照遗嘱进行继承。所以,遇到这种情况继承人要证明遗嘱中所写继承人本人,非其莫属。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十二条
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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