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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朋友丢了自己的手机,然后拒不返还怎么处理?

ask****599 山东-泰安 人身侵权咨询 2021.05.09 12:36:47 451人阅读

有朋友丢了自己的手机,然后拒不返还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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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知道是谁捡到,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要求返还不当得利。

2021-05-09 14:46:5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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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山东-泰安 咨询解答:41条

报警处理吧

2021-05-09 13:12:33 回复

  捡拾手机送交公安部门属于一般的民事行为,并没有发生侵权或民事纠纷,更没有明确的被告,因此不属于立案的范围。如果丢失手机可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公安部门经过审查确定是否立案。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六条,公安机关对于公民扭送、报案、控告、举报或者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的,都应当立即接受,问明情况,并制作笔录,经核对无误后,由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自动投案人签名、捺指印。必要时,应当录音或者录像。
  第一百七十五条,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
  对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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