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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结婚时欠下巨额,离婚时夫妻债务纠纷该如何判决?

罗* 甘肃-甘南 债务纠纷咨询 2017.05.30 18:02:00 167人阅读

我丈夫跟我结婚十年了,最近因为感情问题离婚不久,有个朋友前几天跟我前夫打电话说我前夫在创业时欠他100万元,让他还,由于欠款是在我们结婚时欠下的,所以我前夫联系我让我共同承担,我想请问离婚时这样的夫妻债务纠纷法院会怎么判,我应该一起承担欠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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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第19条第3款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但从现实生活来看,夫妻债务并非都是单方举债,也有共同举债的情况。同时,夫妻债务也并非只有个人债务与共同债务之争,有时也可能互相主张属于对方的个人债务,以及一方承认曾有债务,但认为债务已还等情形。遇到上述情况,应如何确定举证责任和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应当具体情况具体对待,对于夫妻单方举债的,原则上由举债方举证。即举债者认为属于共同债务,而另一方认为属于举债者个人债务,应当由举债者承担举证责任,如果举债者不能证明属于共同债务,则应当认定为举债者个人债务。

2017-05-30 18:07: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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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夫妻债务纠纷,同时,离婚时作为夫妻共同偿还的债务,应当是以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为条件的。你朋友若没有提供任何证据证明吴某借款用于了家庭共同生活,故可驳回其要求你余某承担责任的请求。

2017-05-30 18:05: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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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丈夫去世留下巨额债务妻子要承担吗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需要举证此债务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根据《婚姻法》相关规定:夫妻共同债务,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者其中一方为夫妻共同生活对
第三人所负的债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已于2018年1月8日由最高人民审判委员会第1731次会议通过,自2018年1月18日起施行。其中,对夫妻共同债务做了明确具体的规定:
第一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第二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三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你好,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分割财产,情节严重的可以起诉要求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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