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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前我和我老公因为一点小事争吵的时候他打过一耳光

ask****757 黑龙江-哈尔滨 刑事犯罪辩护咨询 2017.05.27 13:58:22 1人阅读

三年前我和我老公因为一点小事争吵的时候他打过一耳光,当时我拿刀以死相逼,他来夺刀的时候不小心受伤就去了医院,后来不了了之。昨晚又因为喝醉一点小事打了我两耳光,要不是我跑得快到另外一处住所还会被打,现在我想离婚,我们结婚六年有一个五岁的女儿,我是从南方嫁到哈尔滨的,婚后一直生活在这边,我现在想要孩子的抚养权应该怎么办?另外结婚时买的房子是他们家买的,前年又买了一处门市,他爸妈出的钱比较多但我们也出了一部分,请问财产怎么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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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具体要看伤情如何,如果构成轻伤要承担刑事责任。如果有疑问可以电话(微信同号)联系我!

  
1、与人争吵时,打了人家一耳光,如果致人轻伤以上,则涉嫌故意伤害罪,要承担刑事责任;  
2、如果是致人轻微伤,则属于治安案件;  
3、如果没有受伤,则属于民事纠纷;  
4、法律依据:  1)《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 
第二十八条 被害人伤情构成轻伤、重伤或者死亡,需要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2)《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 
第二十九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十三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十五条
第一项规定,对故意伤害他人致轻伤,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以及被害人伤情达不到轻伤的,应当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  3)《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 
第三十条 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殴打他人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情节较轻尚不够刑事处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公安机关可以依法调解处理:  
(一)亲友、邻里或者同事之间因琐事发生纠纷,双方均有过错的;  
(二)未成年人、在校学生殴打他人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  
(三)行为人的侵害行为系由被害人事前的过错行为引起的;  
(四)其他适用调解处理更易化解矛盾的。

  
1、与人争吵时,打了人家一耳光,如果致人轻伤以上,则涉嫌故意伤害罪,要承担刑事责任;  
2、如果是致人轻微伤,则属于治安案件;  
3、如果没有受伤,则属于民事纠纷;  
4、法律依据:  
1)《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 
第二十八条 被害人伤情构成轻伤、重伤或者死亡,需要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2)《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 
第二十九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十三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十五条
第一项规定,对故意伤害他人致轻伤,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以及被害人伤情达不到轻伤的,应当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  
3)《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 
第三十条 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殴打他人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情节较轻尚不够刑事处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公安机关可以依法调解处理:  
(一)亲友、邻里或者同事之间因琐事发生纠纷,双方均有过错的;  
(二)未成年人、在校学生殴打他人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  
(三)行为人的侵害行为系由被害人事前的过错行为引起的;  
(四)其他适用调解处理更易化解矛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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