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如下, 如果没有案底的话,拘留十天就会放出来的,如果有涉毒案底,则可能在拘留期间办理强戒手续决定的,幸运的话,会责令社区戒三年放出来了。《禁毒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公安机关应当对吸毒人员进行登记。”因吸毒被行政拘留后会留下案底,且会长期保存。《禁毒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社区戒毒的期限为三年。”对社区戒毒人员,由派出所监管、社区帮教。在监管期内,”接受社区戒毒的戒毒人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自觉履行社区戒毒协议,并根据公安机关的要求,定期接受检测。(第三十五条)”派出所会定期不定期对戒毒人员进行抽查,社区矫正办工作人员会经常帮教、考察。戒毒人员外出使用身份证时,也会受到当地公安机关的检测,处于全方位被监管之中。三年监管期满,未发现吸食或注射毒品的戒毒人员,可以解除动态监管。扩展资料:吸后处理一旦发现吸毒者,家属、亲戚、领导、同事应帮助他们了解吸毒的危害性及其严重性,让他们看到吸毒者的面前就是深渊,就是死亡,以此唤醒他们的理性和良知。可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具体措施。 有的出于“好奇”、“好玩”或不相信毒品的魔力而甘愿冒险者。必须告诫那些愚昧者,不要轻视毒品的诱惑力,要悬崖勒马,不要跨越雷池一步。那些出于心理因素的困扰,想借吸毒来寻求一时的欣快以解脱烦恼者,必须明了,这种饮鸩止渴、挖肉补疮的不明智做法,会招来极严重的后果。唯一的办法是进行心理咨询,以解决心理问题。吸毒者本人必须猛下决心,立即戒毒,接受必要的治疗和康复措施。其家属要尽快将其送到卫生行政部门认可并批准的正规戒毒机构去戒毒,千万不要轻信道听途说的那些不科学的宣传,如“七世祖传戒毒秘方”、“几天内根治毒瘾”、“包治心瘾”等等。对那些屡教不改、一再吸毒或有违法行为的吸毒者,可由公安部门强行戒毒。复吸原因多种多样,概括为心理因素、生理因素和社会因素,其中心瘾强烈、打发无聊时光、解除心烦和吸最后1次为导致复吸的主要心理因素 。躯体脱毒后遗留的稽延性戒断综合征,使戒毒者感到身体不适如失眠、疲劳等是导致复吸的生理因素。受吸毒环境、毒友引诱、劝导等诱惑是引起复吸的主要社会因素。依赖者的复吸率很高,各种心理治疗干预的方法效果很有限。因此,我们应根据依赖者的临床特征,采取不同的干预策略,方能提高干预工作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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