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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权转让的签订协议有效吗

冯** 内蒙古-赤峰 合同事务咨询 2021.04.23 21:45:57 471人阅读

使用权转让的签订协议有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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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签订的个人房屋转让协议具有法律效力。房地产转让是指房地产权利人通过买卖、赠与或者其他方式将其房地产转移给他人的行为。其他方式包括互易、继承、遗赠等。房地产转让人必须是房地产权利人,而且该权利人对房地产必须拥有处分权,如所有权人、抵押权人等。转让的对象是特定的房地产权利,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和建在国有土地上的房屋的所有权。转让时,房屋的所有权必须与土地使用权一起转让。即地产转让时,该土地上的房屋必须同时转让房产转让时,房屋的所有权及其土地使用权一并转让。

2021-04-23 21:46:57 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有效。《物权法》第七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物权法》承认了小区车位可以作为交易的客体。所以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是有效的,根据《合同法》,租凭期最高不能超过20年,所以写协议时不能写超过20年的使用权出让期。所以写协议时,不要写有超过20年的期限,超出20年的使用权是不受法律保护的,无效的。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集体土地使用权转让协是有效的:一般来说,如果是集体的土地的话,只要写清楚需要明确的主要内容,且内容合法话,就具有法律效力。转让合同签订之前,要对转让方的转让主体资格进行核实。转让方须是国有土地使用证上载明的土地使用者。土地使用者为国有或集体单位的,应提交有资产处分权的机构出具的同意转让的证明。
集体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包括:
1、甲乙双方签名或单位公章
2、应注明土地的位置、面积、作什么用
3、费用及支付方式
4、双方的权利及义务
5、有效合同的份数
6、生效条件
7、其它附加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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