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十九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生育
第一个、
第二个子女实行免费登记制度。夫妻可以自行选择生育子女的时间,依法享受母婴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第三十六条对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以所在地的县(市、区)人民政府上一年度统计公报公布的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基数,按照男女双方各自的子女数分别计征社会抚养费。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各地在不同的时间段内,都会有所区别:
1、根据当事人的户口性质不同:分别以当地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计征的参考基本标准;
2、结合当事人的实际收入水平和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情节,确定征收数额;
3、当事人应带上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等,具体咨询孩子户口申报地的计生部门工作人员,以对方的答复为准。 《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的规定: 不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的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 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分别以当地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计征的参考基本标准,结合当事人的实际收入水平和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情节,确定征收数额。社会抚养费的具体征收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1、夫妻超过法律、法规规定数量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子女,对双方当事人分别按计征基数的3倍征收社会抚养费 2、未履行婚姻登记手续生育的,按照双方当事人各自子女数分别累计计算,生育第三个及以上子女的,每生育一个子女,按计征基数的3倍征收社会抚养费。” 3、社会抚养费的计征基数,分别以当事人生育行为发生时上一年度当地县级统计部门公布的城市居民和农村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为标准。
想获取更多行政类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