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出具借条,没有实际给钱,就是合同没有履行,当然也就不需要偿还借款。向说明没有收到借款的情况,要求对方出具实际支付借款的证据。如果对方提交不出证据,会判决对方败诉的。《最高人民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被告抗辩借贷行为尚未实际发生并能作出合理说明,人民应当结合借贷金额、款项交付、当事人的经济能力、当地或者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当事人财产变动情况以及证人证言等事实和因素,综合判断查证借贷事实是否发生。
你好,你是拿的你借给别人钱的那人的借条是吗?你可以向他本人要。如果他拒绝还钱,你可以带上相应的有力证据通过法律手段向他讨回你应有的财物,只要你有证据,不怕他不还钱哈。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想获取更多债权债务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