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是在城市已经建立了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失业保险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三条保障线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实行最低生活保障的制度。 满足一下条件可以享受低保。 一是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居(村)民。 二是领取失业救济金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能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 三是在职人员和下岗人员在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基本生活费后以及退休人员领取退休金后,其家庭收入仍低于保障标准的居民。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特殊优待的,其抚恤金、定补款不计入家庭收入。
吉林省人民政府 关于发布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吉政函〔2015〕102号
根据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
政府经研究,决定调整我省最低工资标准,现公布如下:长春、吉林市区最低工资标准148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资标准13.5元/小时;四平、辽源、通化、白山、松原市区和延吉市、珲春市、前郭县最低工资标准138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资标准12.5元/小时;白城市区、长白山保护开发区、梅河口市、公主岭市和其他县(市)最低工资标准128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资标准11.5元/小时。此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期为2015年12月1日至下一个调整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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