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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法中的留置权是什么意思?

宋** 湖北-天门 行政诉讼咨询 2021.04.22 13:48:46 358人阅读

监察法中的留置权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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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置权的成立应当具备三个积极条件:
(一)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财产。债权人合法占有债务人的财产,这是留置权发生的基本前提。债权人只有依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财产,且债务人在清偿期届满时尚未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债权人对其占有的财产才可以行使留置权。
(二)债权人依照合同占有债务人的财产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根据合同的性质和双方的约定,债务人的财产必须暂时处于债权人的管理、支配之下,否则,合同即无法全面履行。
(三)如在保管合同中,寄存人须将保管物交付给保管人保管;运输合同中,托运人须将货物交由承运人运输。

2021-04-22 13:49:46 回复

监察委员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可以采取谈话、讯问、询问、查询、冻结、调取、查封、扣押、搜查、勘验检查、鉴定、留置等措施。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被监察委留置后如何处理 对被调查人进行留置的,应该通知被留置人的家属,保障被留置人员的饮食、休息和安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法》 第四十三条 采取留置措施,应当由领导人员集体研究决定。设区的市级以下采取留置措施,应当报上一级批准。省级采取留置措施,应当报国家监察委员会备案。 留置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一次,延长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省级以下采取留置措施的,延长留置时间应当报上一级批准。发现采取留置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解除。 采取留置措施,可以根据工作需要提请公安机关配合。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予以协助。 第四十四条 对被调查人采取留置措施后,应当在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留置人员所在单位和家属,但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等有碍调查情形的除外。有碍调查的情形消失后,应当立即通知被留置人员所在单位和家属。 应当保障被留置人员的饮食、休息和安全,提供医疗服务。讯问被留置人员应当合理安排讯问时间和时长,讯问笔录由被讯问人阅看后签名。 被留置人员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后,被依法判处管制、拘役和有期徒刑的,留置一日折抵管制二日,折抵拘役、有期徒刑一日。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被监察委留置后如何处理 对被调查人进行留置的,应该通知被留置人的家属,保障被留置人员的饮食、休息和安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法》 第四十三条 采取留置措施,应当由领导人员集体研究决定。设区的市级以下采取留置措施,应当报上一级批准。省级采取留置措施,应当报国家监察委员会备案。 留置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一次,延长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省级以下采取留置措施的,延长留置时间应当报上一级批准。发现采取留置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解除。 采取留置措施,可以根据工作需要提请公安机关配合。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予以协助。 第四十四条 对被调查人采取留置措施后,应当在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留置人员所在单位和家属,但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等有碍调查情形的除外。有碍调查的情形消失后,应当立即通知被留置人员所在单位和家属。 应当保障被留置人员的饮食、休息和安全,提供医疗服务。讯问被留置人员应当合理安排讯问时间和时长,讯问笔录由被讯问人阅看后签名。 被留置人员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后,被依法判处管制、拘役和有期徒刑的,留置一日折抵管制二日,折抵拘役、有期徒刑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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