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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律师您好 我是原告,并且胜诉,2002年由于法院工作人员作弊,导致我承受巨大损失和伤害,2010-2013年法院陆续给予4万元的法律援助,但是不足以弥补损失,现在法院同意给予国家赔偿让我写赔偿书,我希望咨询以下三个问题 1.已经给的法律援助是否算在今后我申请的赔偿内。 2.法律援助我申请后能否再继续申请,例如每年申请一次,因为法院的错误造成我现在极大的债务负担。 3.由于法院工作人员作弊,我很担心,能否申请他们回避。 非常感谢您
不计算在内,符合条件可以再次申请
您好,符合条件可以再次申请
您好,建议详细说明您遇到的情况,以便更好给您回复,也可以到主管部门负责人处进行咨询。
签空白合同造成自己利益受损的,当事人应该收集自己受骗的证据,保留相关的通信记录等,证明合同是无效的,这样才能胜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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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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