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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盗的立案标准是什么样的

吴** 重庆-江津区 刑事辩护咨询 2021.04.22 01:21:09 462人阅读

偷盗的立案标准是什么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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扒窃行为来讲的话,对于数额并没有一个具体性的要求,根据我国的《刑法》和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在公共场所或者是交通工具上窃取他人身上携带的财物,就应该认定为扒窃行为。具体来说,扒窃行为有这么几个条件:首先,行为是发生在公共场所,即不特定人可以进入、停留的一个场所,比如说是公园、火车站、汽车站、大型商场等其次,行为人窃取的是他人随身携带的财物,即他人随身能够装的或者是包里装的这些东西,可以控制的财物都属于随身携带的财物。还有就是说行为窃取的是法律所保护的财物。例如被害人口袋中装的现金、银行卡、身份证都能成为盗窃罪所侵害的一个对象和标的物。如果具备了上述三个条件就符合了立案的标准。

2021-04-22 01:23:09 回复

关于偷盗罪,法律没有规定统一的立案标准,全国各个省市由于经济发展的水平不同,偷盗罪的立案标准也有所差异。单独个人吸毒不构成犯罪,不会立案,所以也没有立案标准。《公安部关于修改盗窃案件立案统计办法的通知》对立案标准的规定:公安机关凡接到报警的盗窃案件,不论盗窃财物数额多少,均应受理、登记并认真查处。其中达到当地规定的盗窃犯罪数额标准的,立为刑事案件;撬门破窗人室盗窃的,扒窃的,使用刀刃等工具或携带凶器盗窃的,不论盗窃财物数额多少,均立为刑事案件;明显是惯犯作案或一人多次作案的,以及其他虽未达到规定的数额标准但情节或者后果比较严重的,也立为刑事案件;其余作为治安案件查处,经过工作发现构成刑事案件的,应及时立为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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