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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问下2014年101日月的交通事故,我是受害方

ask****235 江苏-苏州 交通事故责任咨询 2017.05.25 08:57:46 321人阅读

我想问下2014年101日月的交通事故,我是受害方,对方一直没过来和我们处理费用都是我们自己承担的,2年来对方对我不闻不问的,昨天打我电话说去交警队可以拿走押金了,可我的伤到现在还没好呢,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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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江苏-苏州 咨询解答:533条

你好,事故责任怎样的?你构成残疾了没有?

2017-05-25 09:05:57 回复

根据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对残疾赔偿金的计算采取的是定型化计算法,,将残疾赔偿金视同劳动能力的减少,受害人劳动能力的丧失即为损害,不管受害人受害前是否有收入,只要有劳动能力,侵权人就应当赔偿劳动能力的减少,残疾赔偿金等于固定的赔偿标准乘以规定的年限,不因受害人存活年限的变动而改变,都应按照以下规定计算: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今年养老金调整与往年相比,今年最大变化在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按照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调整待遇,这也是上世纪90年代企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以来,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首次同步调整养老待遇。
  人社部社会保障研究所所长金维刚说,6.5%左右的调整幅度是指全国总体平均水平而言的,并不意味着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都按6.5%来调整,更不是每个退休人员都按6.5%增发养老金。各统筹地区具体调整幅度,还需要由各地政府出台实施方案来具体确定。
  并轨后“中人”按照各地政府出台的实施方案增加养老金。一般会在6月底之前结束。

这种事情不要着急,本律师建议你继续收集他财产的线索,以及他儿媳和他儿子为他代持财产的线索,将来执行时可以一并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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