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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债权方起诉,法院已受理,前期债

ask****445 山东-青岛 债务纠纷咨询 2021.04.21 19:32:18 392人阅读

民间借贷,债权方起诉,法院已受理,前期债权方骚扰,辱骂,威胁,还到我工作单位吵闹,喧扬我欠款一事,损害我的权益,应该怎么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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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54216177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山东-青岛 咨询解答:685条

如果有证据证明他辱骂你可以就名誉权起诉,但是宣扬欠款一事,不是捏造三部虚假事实,所以就此无法追究对方。

2021-04-23 16:02:4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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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561720626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山东-青岛 咨询解答:29640条

您好,你欠的钱仍然要还。名誉侵权当面当面可以另行起诉。

2021-04-22 06:43:27 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所谓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民间借贷受法律保护,在《最高人民法院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出台前,企业之间的借贷,一般以违反国家金融监管而被认定无效。但随着司法解释的出台,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它们相互之间为生产、经营需要订立的民间借贷合同,除存在合同法第五十二条、司法解释第十四条规定的情形外,当事人主张民间借贷合同有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司法解释十四条规定的内容为:
(一)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又高利转贷给借款人,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
(二)以向其他企业借贷或者向本单位职工集资取得的资金又转贷给借款人牟利,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
(三)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
(四)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
(五)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的。

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予保护,合法的民间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赌博是国家法律严令禁止的行为,赌债不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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