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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徐汇区城镇医疗保险报销程序是怎样的?

杨* 山西-太原 社保纠纷咨询 2017.05.24 16:38:24 160人阅读

想在上海徐汇区办理城镇医疗保险,想问问徐汇区城镇医疗保险报销程序是怎么样的?会很麻烦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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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医保报销流程
  报销比例
  参保人员门诊急诊
  参保人员门诊急诊(含家庭病床)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设起付标准,一年内医疗费用累计超过起付标准的部分,由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按照一定比例支付,剩余部分由个人自负。
  起付标准为:
  60周岁及以上人员、重残人员以及中小学生和婴幼儿为300元;
  超过18周岁、不满60周岁人员为500元。
  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支付比例为:
  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者一级医疗机构)门诊急诊的,支付70%;在二级医疗机构门诊急诊的,支付60%;在三级医疗机构门诊急诊的,支付50%。
  参保人员在村卫生室门诊就诊所发生的医疗费用,不计入起付标准,由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支付80%。
  参保人员住院
  对参保人员每次住院(含急诊观察室留院观察)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设起付标准。超过起付标准的部分,由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按照一定比例支付,剩余部分由个人自负。
  起付标准为:
  一级医疗机构50元,二级医疗机构100元,三级医疗机构300元。
  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支付比例为:
  60周岁及以上人员、以及重残人员,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者一级医疗机构)住院的支付90%,在二级医疗机构住院的支付80%,在三级医疗机构住院的支付70%;
  60周岁以下人员,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者一级医疗机构)住院的支付80%,在二级医疗机构住院的支付75%,在三级医疗机构住院的支付60%。
  报销范围
  1在职员工
  在职职工每个月工资的2%(单位11%)缴纳医保。看门急诊时,需要先用掉当年医疗保险计入的金额,用掉后进入自负段,自负金额为1500元。
  在职职工住院
  如需住院治疗,只要交了医疗保险,大部分医药费可以由医疗保险承担。
  首先自负1500元的起付线费用,超过起付线的费用可以由医疗保险按比例报销。如果超过最高支付限额的部分,还可以由附加基金按比例支付。
  2退休人员
  3非在职退休人员
  4大学生
  更详细资讯:2016上海最新医保政策 上海医疗保险报销标准和范围大全
  不予报销的情况:
  根据《社会保险法》的规定,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城乡居民医保基金先行支付。城乡居民医保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报销条件
  
1、参保并正常缴费(指到出院时仍处在参保缴费状态)且待遇审核期满(以单位身份参保缴费满30天,以个人身份参保缴费满6个月)
  
2、病种符合“基本医疗保险住院病种目录”
  
3、资料完备
  报销材料
  门急诊医疗费报销
  申请门急诊医疗费报销,参保人应携带有效证件(身份证、户口簿等)、《社保卡》或《医保卡》、门诊医疗费专用收据、急诊医疗费专用收据、相关病史资料及复印件、《门急诊就医记录册》急诊附页及复印件(就医关系为本市的人员在本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如《医保卡》报损,还需提供《医疗保险卡损坏告知单》。
  留院观察费用报销
  申请住院及急诊观察室留院观察费用报销,参保人应提供医疗费专用收据、住院期间的医疗费用清单(急诊观察室留院观察医疗费清单)及复印件、出院(观)小结及复印件。
  门诊大病医疗费零星报销
  申请办理门诊大病医疗费零星报销,参保人应提供门诊医疗费专用收据、疾病诊断证明书及复印件,相关检查报告及复印件。
  委托他人报销
  参保人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被委托人在办理时另需携带本人及参保人的有效证件(身份证、户口簿等)。
  报销地点
  浦东新区医疗保险事务中心
  地址: 浦东新区张杨路3059号
  电话:(021)50353961
  闵行区医疗保险事务中心
  地址: 闵行区水清路530-546号(近报春...
  电话:(021)54135063
  长宁医保中心
  地址: 长宁区 武夷路702号
  电话:021-52065400
  徐汇区医保事务中心
  地址:南宁路999号
  上海市浦东新区医疗保险事务分中心
  地址:浦东新区洪山路168号(近浦东南路)
  电话:021-50567061
  电话:021-64164870
  上海市黄浦区医疗保险事务中心
  地址:黄浦区南苏州路343号华隆大厦1楼(近四川中路)
  电话:021-63215132
  普陀区医疗保险事务中心
  地址:大渡河路1711号
  电话:021-52804754
  虹口区医疗保险事务中心 -
  地址:赤峰路352-356号
  电话:021-55888140
  杨浦区医疗保险事务中心
  地址:杨浦区兰州路1118号
  电话:021-65890960
  上海市医保中心
  地址:康定路805-807
  电话:021-62554838
这是关于徐汇区城镇医疗保险报销程序的回答

2017-05-24 16:39:24 回复

关于城镇医保报销流程,你了解多少? 一般来说,城镇医疗保险报销流程如下:首先到医保定点的公立医院进行住院治疗→住院三个工作日内必须到医院医保办公室登记备案→出院时到医保办公室开住院申批单,住院发票、明细清单、病历。
  城镇医保又可分为城镇职工医保和城镇居民医保这两种,需要提醒的是,这两种医保报销流程是不一样的,据了解,居民医疗保险与职工医疗保险主要有以下三方面区别:
  一是面对人群不同。居民医保主要面对无工作的老年居民、重度残疾人、学生儿童及其他非从业人员;职工医保主要面向有工作单位或个体从业的职工及退休人员。
  二是缴费标准及来源不同。居民医保缴费标准总体上低于职工医保,在个人缴费基础上财政给予适当补贴;职工医保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不享受财政补贴。
  三是待遇标准不同。居民医保由于筹资水平较低,医疗待遇标准总体上低于职工医保。
  四是缴费要求不同。职工医疗保险设立最低缴费年限,达到缴费年限(男25年、女20年)的,退休后不再缴费即可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居民医疗保险不设立最低缴费年限,必须每年缴费,不缴费不享受待遇。
  一般来说,城镇医疗保险报销流程如下:首先到医保定点的公立医院进行住院治疗→住院三个工作日内必须到医院医保办公室登记备案→出院时到医保办公室开住院申批单,住院发票、明细清单、病历。
  如果是外伤的话,还应到医院医保办公室填写外伤表并加盖所住医院的公章及投保单位的公章,写好各人情况说明,投保单位情况说明或证明→到社会劳动保障局二楼办公室报销。报销时城镇居民医疗保险需要以上材料的原件,如果需要再进行商业险报销的,请把以上材料全部再复印加盖上医院的章,以备报商业险用。
  如有新农村合作医疗的不能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同时报,两者只能报一处。如有商业险的,应先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再报商业险;如先报了商业险,那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不再给予报销。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程序
参保患者出院后,需在每月1日前将
①病历首页复印件(需医院医保科盖章)
②出院小结
③住院费用收据
④住院医疗费用明细(一日清单)
⑤医保现金交款单复印件
⑥出院证
⑦身份证复印件交到社区,进行相关登记。
每月5日前,各社区将相关材料及表册上报区医保办。
每月5日—10日,区医保办审核相关票据,核算报销金额。
每月12日—15日,上报市医保中心审批。
次月上旬,支付报销费用。参保患者需持本人身份证到区医保办领取。
以重庆市为例,根据重庆市2008年最新报销比例调整,市民若选择二档参保,即参保费用200元个人缴纳60元|年|人,其医疗费销比例将在原有基础上上调10%,参保市民每人每年的医疗费报销金额上限为6万元;选择一档参保的市民,其医疗费报销按当地新农合报销标准执行,年报销上限由原来的1万多元增至3万余元。
城乡合作医疗保险分为起付线和封顶线,起付线按医院等级确定,最低为200元,最高为1000元,居民看病时所付医疗费用在起付线之下,由参保居民自己承担。这就是对南汇县城镇医疗保险报销程序问题的回答。

威海城镇医疗保险报销程序之报销条件
城镇居民
起付标准
1.一级医院300元、二级医院500元、三级医院800元。
2.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参保人员第一、二次住院设起付标准
3.第三次住院起不设起付标准。
报销比例
起付标准以上的统筹支付范围内医疗费用,
一档缴费的参保人员支付比例分别为一级医院80%、二级医院60%、三级医院50%;(最高支付限额为20万元)
二档缴费的住院医疗费用超过起付标准至4万元(含4万元),报销比例为:一级医院80%、二级医院65%、三级医院55%(最高支付限额为30万元)
注:超过4万元至年度最高支付限额部分,报销比例均为70%。
普通门诊
起付标准为100元
报销比例:60%
城镇职工
起付标准
1.一级医院400元、二级医院700元、三级医院900元。
报销比例
起付标准以上到10000元部分,个人负担比例分别为:一级医院10%、二级医院15%、三级医院20%;
10000元到40000元部分,个人负担比例分别为:一级医院8%、二级医院10%、三级医院12%
注:退休人员住院医疗费用的起付标准和年度支付限额与在职职工相同;超过起付标准的部分,个人负担比例为在职职工的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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