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您的身份证号码查询,您的城保账户已封存,停止享受上海市基本医保待遇。根据医保政策规定:上海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若流动到外省市就业,且已转出养老保险关系,可携带本人身份证(委托他人代办还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至区县医保中心打印《参保凭证(发函用)》,再至外省市经办机构开具《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寄至上海市区县医保中心。区县医保中心收到《联系函》后对您个人账户进行清算,清算后的个人医疗账户余额(包括个人缴费部分和单位缴费划入部分)通过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转移。更多医保信息,您可拨打962218热线咨询。
一、单位必须给员工买“五险一金”。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三、《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 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 30 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 30 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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