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如下, 您好,工商局的黑名单,是工商局的网络系统,根据企业违规情况,依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设置而生成的,其警示、受限是有期限的。随着期限到期,警示、受限会自动的消失。当然有些黑名单(警示、受限)是可以申请取消的,如:个体营业执照因搜索违法、违规被吊销后,当事人到工商部门办理业务时,其姓名及身份证号码,在工商局的网络系统内会出现(警示、受限)字样。当事人可到吊销执照的工商所,申请办理被吊销执照的注销登记,在此同时申请删除黑名单。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被拉入黑名单即成为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被执行人,是指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俗称老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限制高消费后,不得有以下以其财产支付费用的行为: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六)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九)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高消费行为。
被执行人为单位的,被限制高消费后,禁止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以单位财产实施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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