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套房:卖方:
1、营业税及附加:产权未满2年的按5.6%全额计征;产权满2年的普通住宅(144㎡以下)免征,非普通住宅(144㎡以上)差额征税。
2、个人所得税: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其他情形按1%附征。
3、印花税:住房从2008年11月1日起免征。买方:
1、契税:住房面积90㎡以内按1%征收,面积在90㎡---144㎡(各地有差异)按1.5%(按各地税率减半,这是按3%计算)征收,面积在144㎡以上按3%(各地有差异)征收。
2、印花税:住房从2008年11月1日起免征。二次及以上购房:卖方:同上买方:契税按3%(各地有差异)征收。
不算首套房产。首套房,是指购买仅拥有一套住房。办理按揭买房贷款的流程:选择房产;确认开发商建设的房产是否获得银行的支持,以保证按揭贷款的顺利取得;办理按揭贷款申请;签订购房合同。经审查确认购房者符合按揭贷款的条件后,发给购房者同意贷款通知或按揭贷款承诺书;购房者即可与发展商或其代理商签订《商品房预售、销售合同》;签订楼宇按揭合同。明确按揭贷款数额、年期、利率、还款方式及其他权利义务;办理抵押登记、保险。在通常情况下,由于按揭贷款期间相对较长,银行为防范贷款风险,要求购房者申请人寿、财产保险;开立专门还款账户;并办理相关手续后,一次性将该贷款划入发展商在银行开设的银行监管账户,作为购房者的购房款;借款人按合同规定定期还款。
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之前的房子已经卖掉了,并且已经完成了过户手续,名下已经没有房产了,贷款买房时可以算首套;如果原先的房子卖了,但是并没有完成过户手续,那么再购买是不属于首套房。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条 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发企业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积极应用网络信息技术,逐步推行商品房预售合同网上登记备案。 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办理的,应当有书面委托书。
法律依据: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条
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发企业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积极应用网络信息技术,逐步推行商品房预售合同网上登记备案。 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办理的,应当有书面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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