灭火器是否完好有效这个小区的消防通道和消防设施都是由物业进行维护管理的;
(五)生产、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
(三)是否组织防火检查、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是否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物业的上一级部门是当地派出所,再向上就是消防大队。第三十一条公安派出所对单位进行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室内消火栓,应当检查下列内容:
(一)建筑物或者场所是否依法通过消防验收或者进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
(二)是否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公众聚集场所是否依法通过投入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
(四)消防车通道
您好,关于工地上出了工伤没人管应找谁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你好,这属于工伤的,至于赔偿要看具体情况的,本案的处理方式有两种,
1、如果员工和单位之间有劳动合同,则员工的事故可以认定为工伤,可以享受工伤待遇;即使没有书面的劳动合同,只要有证据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也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其法律依据是工伤保险条列第14条的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可以认定为工伤;具体的工伤待遇有一次性伤残赔偿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伤残就业补助金、伤残津贴等;
2、如果单位不承认与员工存在劳动关系,而劳动者又没有证据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则可以按雇佣关系中人身损害赔偿的要求向单位索赔;具体的索赔项目有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被抚养人的生活费、精神损失费等,这两种处理方式都可行,建议委托你们当地帮你们计算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法律意见】
可以先去当地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的工伤科做工伤鉴定之后去医院治疗,保留医疗单据和相关证据,之后可以委托律师处理,要求对方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侵权责任法
第三十五条 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自己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 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
前款所称从事雇佣活动,是指从事雇主授权或者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务活动。雇员的行为超出授权范围,但其表现形式是履行职务或者与履行职务有内在联系的,应当认定为从事雇佣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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