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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了,三胎,请问有产假吗

魏* 广西-河池 劳动纠纷咨询 2021.04.18 08:11:17 1410人阅读

怀孕了,三胎,请问有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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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生第三胎怎样请假,需要看当事人所在省份计生政策的限定,以及入职单位对于违背计生政策的具体限定。  如当事人所在城市计生政策限定,或者所在单位有限定超生就给与当事人除名的处置,那么这种情况下,不需要请假,因为超生当事人会被炒鱿鱼的。  如果当事人所在城市计生政策,以及当事人入职单位无限定对于违背计划生育政策予以除名的处罚,那么当事人能够在生育娃儿之前,到单位和主管说明情况,解决产假手续。  如:《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限定:
第四十一条 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公司、国有控股公司,乡镇集体公司对其超生工人应当予以炒鱿鱼处罚或者解除聘用合同。对超生的村(居)民委员会人员应当依照有关限定予以处置。  对超生人员,有关单位依照本条例限定作出处置决定之日起,五年内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公司、国有控股公司,乡镇集体公司不予招工、录(聘)用;五年内不得选为村(居)民委员会人员和评为先进;七年内不得享受公费医疗福利;七年以上十四年以下不得享受乡村股份合作制返利及其他集体福利。  《女工人劳动保护特别限定》第七条 女工人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能够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工人怀孩子不到4个月小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孩子满4个月小产的,享受42天产假。

2021-04-18 08:12:17 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农村户口,第三胎是不符合目前计划生育条件的,是不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但是员工还是可以享受产假的,只是产假期间的待遇无法享受。  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用人单位为职工累计缴费满1年以上,并且继续为其缴费;  
2、符合国家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  依据《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条例》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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