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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量刑电话诈骗立案标准是什么?

廖** 福建-泉州 刑事辩护咨询 2021.04.18 05:31:51 442人阅读

如何量刑电话诈骗立案标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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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扰乱电信市场管理秩序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九条的规定,以虚假冒用的身份证件办理入网手续,并使用移动电话造成电信资费损失,数额较大的,依照刑法第266条的规定,以诈骗罪定罪处罚。为适应新的形势,最高法院和最高检察院出台了联合司法解释。联合司法解释中
第一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3千元至1万元以上、3万元至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266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同时
第二款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的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的数额标准,报最高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该联合司法解释还列举了包括通过发送短信、拨打电话,或者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发布虚假信息,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的五种依法酌情从严惩处的情节,因此公民因为误信短信、电话、网络、广播电视、报刊杂志内容而上当受骗的,被诈骗金额在3千到1万元以上的,就符合该联合司法解释的诈骗罪立案追诉标准。如果就此向当地公安机关报警的,公安机关应该受理。但根据该联合司法解释
第一条
第二款的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法院和检察院可以在规定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

2021-04-18 05:32:51 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3000元以上立案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11年2月21日由最高人民审判委员会第1512次会议、2010年11月24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
第十一届检察委员会第49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4月8日起施行。二○一一年三月一日为依法惩治诈骗犯罪活动,保护公私财产所有权,根据刑法、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结合司法实践的需要,现就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 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我是专门从事刑事辩护的律师,根据刑法规定和我的办案经验,你说的情况属于诈骗罪,数额较大,法定刑三年以下。
即使外国人不报案,只是公安机关发现该犯罪事实,就可以启动刑事程序,拘捕嫌犯。建议尽早委托专业的刑事辩护律师介入提供法律帮助和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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