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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工人养老保险没有缴纳可以补交吗

郭* 辽宁-阜新 行政诉讼咨询 2021.04.17 18:11:35 403人阅读

固定工人养老保险没有缴纳可以补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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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着养老保险手册、身份证到社保局办理即可。参保人补缴养老保险费的,自应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可以延长缴费至满15年。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保、延长缴费5年后仍不足15年的,可以一次性补缴至满15年。养老金领取条件:职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必须具备三个条件:
1、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已办理退休手续;
2、所在单位和个人依法参加养老保险并履行了养老保险缴费义务;
3、个人缴费至少满15年。

2021-04-17 18:13:3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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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工和劳动合同制职工缴纳养老保险的起始时间不同。固定工是指1986年9月30日以前在国家计划指标内由劳动(人事)部门分配到国有或县以上集体单位工作的正式职工,以及1986年9月30日以前入伍、复员、转业、退伍后到国有或县以上集体单位工作的正式职工。《劳动法》实施之后,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都是劳动合同制职工。固定工缴纳养老保险的时间,虽然一些地方在八十年代后期开始退休费用统筹,但是个人并不缴费,实行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个人缴费始于1991年《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1991]33号)发布之后,自1992年开始(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时间不一),最晚不超过1993年初。1986年7月12日,国发(1986)77号发布了四个决定,其中包括《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自1986年10月1日起执行,招用的职工均为劳动合同制职工,企业和个人均需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1991]33号二、随着经济的发展,逐步建立起基本养老保险与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和职工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相结合的制度。改变养老保险完全由国家、企业包下来的办法,实行国家、企业、个人三方共同负担,职工个人也要缴纳一定的费用。《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国发【1986】77号第二十六条国家对劳动合同制工人退休养老实行社会保险制度。退休养老基金的来源,由企业和劳动合同制工人缴纳。退休养老金不敷使用时,国家给予适当补助。企业缴纳的退休养老基金,在缴纳所得税前列支,缴纳的数额为劳动合同制工人工资总额的15%左右,由正式开户银行按月代为扣缴,转入当地劳动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社会保险专门机构在银行开设的“退休养老基金”专户。对逾期不缴者,按照规定加收滞纳金。 劳动合同制工人缴纳的退休养老基金数额为不超过本人标准工资的3%。由企业按月在工资中扣除,向当地劳动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社会保险专门机构缴纳。退休养老基金存入银行的款项,按照城乡居民个人储蓄存款利率计息,所得利息转入退休养老基金项下。

自己缴纳的养老保险和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退休待遇不一样,退休工资的升涨也不一样。公务员不用缴纳养老金却能享受到80甚至90的养老金替代率,退休金约为在职工资的八九成;企业职工一直缴纳养老金,养老金却只有在职工资的约4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扩展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一条 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以及政府补贴等组成。第十八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物价上涨情况,适时提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第十九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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