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咨询 > 广东法律咨询 > 江门法律咨询 > 江门劳动纠纷法律咨询 > 全国工伤赔偿标准

全国工伤赔偿标准

王** 广东-江门 劳动纠纷咨询 2021.04.17 13:54:53 492人阅读

全国工伤赔偿标准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江门律师 劳动纠纷律师 江门劳动纠纷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关于全国工伤赔偿标准为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伤残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每减少1年递减20%的标准支付,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按全额的10%支付。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或者办理退休手续的,不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2021-04-17 13:55:53 回复

案底是全国联网的。现在公安部已在全国推行实施“违法犯罪查询系统”,如果办案单位将被拘留的违法行为人录入该系统,是可以在公安网上查到的。
行政处罚是指行政主体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范,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拘留是一种重要的也是常见的行政处罚的种类。
行政拘留是指法定的行政机关(专指公安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人,在短期内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种行政处罚。行政拘留不算犯罪,一般不记入档案,估计会留在公安局内部的网络系统中。只是在所属处罚机关存档备查的,即县级公安局或具有该案管辖权的派出所备案。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劳动纠纷资讯

微信扫一扫